2021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明细
2021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最新医保药品目录名单)
1、新版医保药品目录3月1日启用:新入96种,含17种抗癌药】日前,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公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在本次调整中,119种药品被调入,29种药品被调出,最终《目录》有药品2800种,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2、新版医保目录的西药、中成药部分共收载药品2643个,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共纳入892个。常规准入的药品,中西药基本平衡,甲类药品数量适当增加。目录中收载甲类药品640个,较2017年增加46个,其中西药398个,中成药242个。
3、为了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这次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其中,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
4、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常规准入或被纳入拟谈判药品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
拓展资料:
确定《药品目录》的原则是:
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为依据,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医疗保险能支付得起的药品。同时,既要考虑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考虑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和用药习惯,中西药并重。
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具体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2、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标准的药品;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商品;
而下列药品则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省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最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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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0年5月25日正式颁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该目录是经过多次论证及专家咨询小组对药品进行分类并拟定备选目录、组织全国一千多名遴选专家进行投票遴选等程序产生的。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遴选坚持了五项原则:
一.保证职工用药安全有效的原则。凡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必须是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符合国家部颁标准,或正式进口的药品。
二.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凡纳入目录的药品必须是治疗性药品,排除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一些药品类别。
三.鼓励和支持医药科技进步的原则,经临床实践证明,疗效好,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新药尽量纳入。
四.坚持新旧用药办法平稳过渡的原则。药品目录要体现近几年职工用药需求的变化,药品遴选范围按照进入多数省区市公费、劳保医疗报销范围为条件来确定。
五.坚持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原则。在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过程中,始终做到尊重专家,尊重科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不同层次的临床医药学专家进行药品遴选,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科学性和广泛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颁布规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管理,同时发布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保证了职工基本医疗的需求。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使用该目录上的甲乙类药和目录之外的中药饮片均可按各地规定的比例报销。
本次颁布的目录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和中药饮片三个部分。其中西药913个品种、中成药575个品种,民族药47个品种,中药饮片则包括完全自费的饮片28种和l个类别(除鸡内金外的各种动物脏器和胎、鞭、尾、筋、骨类),以及101种在单独使用时自费的饮片。在西药和中成药中,分甲、乙两类,甲类西药327个,中成药135个;乙类西药586个,中成药440个。甲类药品由全国统一执行,各地不得变动;乙类药品各省区市有15%的调整权。乙类药品一般价格比甲类药品高,个人支付费用的比例也高于甲类药品,具体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制定。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1抗微生物药
1.1抗生素类抗感染药
1.2合成抗菌药
1.3其他
1.4抗分枝杆菌类药
1.5抗真菌药
1.6抗病毒药
2抗寄生虫病药
2.1抗吸虫病药
2.2抗疟药
2.3驱肠虫药
2.4抗丝虫病及抗黑热病药
2.5抗阿米巴病药及抗滴虫病药
3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3.1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3.2抗痛风药
4麻醉用药
4.1全身麻醉药
4.2局部麻醉药
4.3镇痛药
4.4麻醉辅助药
5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6营养治疗药
7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7.1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
7.2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7.3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
7.4雌激素及孕激素类药
7.5胰腺素及其他影响血糖药
7.6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
7.7甲状旁腺及钙代谢调节药
7.8其他
8调节免疫功能药
9抗肿瘤药
9.1烷化剂抗肿瘤药
9.2抗代谢类抗肿瘤药
9.3抗生素类抗肿瘤药
9.4天然来源抗肿瘤药
9.5激素类抗肿瘤药
9.6其他
9.7抗肿瘤辅助药
10抗变态反应药
11神经系统用药
11.1抗震颤麻痹药
11.2抗重症肌无力药
11.3抗癫痫药
11.4脑血管病用药
11.5中枢兴奋药
11.6镇静催眠药
11.7其他
12治疗精神障碍用药
12.1抗精神病药
12.2抗焦虑药
12.3抗抑郁药
12.4抗躁狂药
13呼吸系统用药
13.1祛痰药
13.2镇咳药
13.3平喘药
14消化系统用药
14.1抗酸药及抗溃疡病药
14.2助消化药
14.3胃肠解痉及胃动力药
14.4泻药、止泻药
14.5肝、胆病辅助药
14.6其他
15循环系统用药
15.1强心药
15.2抗心律失常药
15.3防治心绞痛药
15.4抗高血压病药
15.5抗休克血管活性药
15.6降血脂药
15.7其他
16泌尿系统用药
16.1利尿药
16.2前列腺疾病用药
16.3其他
17血液系统用药
17.1止血药
17.2抗凝血药及溶栓药
17.3血容量扩充剂
17.4抗贫血药
17.5升白细胞药
17.6抗血小板药
18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19专科用药
19.1皮肤科用药
19.2眼科用药
19.3耳鼻喉科用药
19.4妇产科用药
19.5解毒药
19.6放射性同位素药
20诊断用药
20.1影像诊断用药
20.2其他
21生物制品
二、中成药部分
1内科用药
1.1解表剂
1.2泻下剂
1.3清热剂
1.4温里剂
1.5化痰、止咳、平喘剂
1.6开窍剂
1.7固涩剂
1.8扶正剂
1.9安神剂
1.10止血剂
1.11祛瘀剂
1.12理气剂
1.13消导剂
1.14治风剂
1.15祛湿剂
1.16其他
2外科用药
2.1清热剂
2.2温经理气活血剂
3妇科用药
3.1理血剂
3.2清热剂
3.3扶正剂
4眼科用药
4.1清热剂
4.2扶正剂
5耳鼻喉科用药
5.1耳病.
5.2鼻病
5.3咽喉病
6骨伤科用药
6.1活血化瘀剂
6.2活血通络剂
6.3补益肝肾剂
7皮肤科用药
8民族药
三、中药饮片部分
国家医保报销药品目录
我国医保报销药品目录主要有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的项目:
(一)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 由物价、卫生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 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确定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或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第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诊断、治疗的项目:(一) 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二) 由物价、卫生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三) 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确定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或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医保能报销的药品目录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西药部分
1 抗微生物药
1.1 抗生素类抗感染药
1.2 合成抗菌药
1.3 其他
1.4 抗分枝杆菌类药
1.5 抗真菌药
1.6 抗病毒药
2 抗寄生虫病药
2.1 抗吸虫病药
2.2 抗疟药
2.3 驱肠虫药
2.4 抗丝虫病及抗黑热病药
2.5 抗阿米巴病药及抗滴虫病药
3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3.1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3.2 抗痛风药
4 麻醉用药
4.1 全身麻醉药
4.2 局部麻醉药
4.3 镇痛药
4.4 麻醉辅助药
5 维生素及矿物质缺乏症用药
6 营养治疗药
7 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7.1 下丘脑垂体激素及其类似物
7.2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7.3 雄激素及同化激素类药
7.4 雌激素及孕激素类药
7.5 胰腺素及其他影响血糖药
7.6 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
7.7 甲状旁腺及钙代谢调节药
7.8 其他
8 调节免疫功能药
9 抗肿瘤药
9.1 烷化剂抗肿瘤药
9.2 抗代谢类抗肿瘤药
9.3 抗生素类抗肿瘤药
9.4 天然来源抗肿瘤药
9.5 激素类抗肿瘤药
9.6 其他
9.7 抗肿瘤辅助药
10 抗变态反应药
11 神经系统用药
11.1 抗震颤麻痹药
11.2 抗重症肌无力药
11.3 抗癫痫药
11.4 脑血管病用药
11.5 中枢兴奋药
11.6 镇静催眠药
11.7 其他
12 治疗精神障碍用药
12.1 抗精神病药
12.2 抗焦虑药
12.3 抗抑郁药
12.4 抗躁狂药
13 呼吸系统用药
13.1 祛痰药
13.2 镇咳药
13.3 平喘药
14 消化系统用药
14.1 抗酸药及抗溃疡病药
14.2 助消化药
14.3 胃肠解痉及胃动力药
14.4 泻药、止泻药
14.5 肝、胆病辅助药
14.6 其他
15 循环系统用药
15.1 强心药
15.2 抗心律失常药
15.3 防治心绞痛药
15.4 抗高血压病药
15.5 抗休克血管活性药
15.6 降血脂药
15.7 其他
16 泌尿系统用药
16.1 利尿药
16.2 前列腺疾病用药
16.3 其他
17 血液系统用药
17.1 止血药
17.2 抗凝血药及溶栓药
17.3 血容量扩充剂
17.4 抗贫血药
17.5 升白细胞药
17.6 抗血小板药
18 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
19 专科用药
19.1 皮肤科用药
19.2 眼科用药
19.3 耳鼻喉科用药
19.4 妇产科用药
19.5 解毒药
19.6 放射性同位素药
20 诊断用药
20.1 影像诊断用药
20.2 其他
21 生物制品
二、中成药部分
1 内科用药
1.1 解表剂
1.2 泻下剂
1.3 清热剂
1.4 温里剂
1.5 化痰、止咳、平喘剂
1.6 开窍剂
1.7 固涩剂
1.8 扶正剂
1.9 安神剂
1.10 止血剂
1.11 祛瘀剂
1.12 理气剂
1.13 消导剂
1.14 治风剂
1.15 祛湿剂
1.16 其他
2 外科用药
2.1 清热剂
2.2 温经理气活血剂
3 妇科用药
3.1 理血剂
3.2 清热剂
3.3 扶正剂
4 眼科用药
4.1 清热剂
4.2 扶正剂
5 耳鼻喉科用药
5.1 耳病
5.2 鼻病
5.3 咽喉病
6 骨伤科用药
6.1 活血化瘀剂
6.2 活血通络剂
6.3 补益肝肾剂
7 皮肤科用药
8 民族药
三、中药饮片部分
2021年医保目录
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包括近5年新上市或说明书修改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以及新冠肺炎治疗用药。新纳入药品精准补齐肿瘤、慢性病、抗感染、罕见病、妇女儿童等用药需求,共涉及21个临床组别,患者受益面广泛,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进一步提高。
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在调整中,国家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将基金可承受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着力满足广大参保人基本用药需求。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2860种,将于2022年1月1日执行。
拓展资料:
一、医疗保险交满多少年
政策规定: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医疗费用。如果社保只缴了15年而医保没有缴够的话,则只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看病无法报销。
二、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一般来说,医疗保险都是由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但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人也可以自己办医保,或者购买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根据我国医保规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以办理个人医疗保险,但对于不同的人员办理。
2、医疗保险在办理过程中有所区别,需要提供一些相应的证件资料。如果是个人办理的话,那就要有完整的人事档案,个人可以带着自己的档案去当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是个人以前工作过的单位已经给办过个人医疗保险的话,就只需要开个证明,证明解除了劳动关系的证明,然后带着相关的投保材料就可以到社保中心办理了。
3、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然后按照要求去指定的银行开户,开完户要把卡号告诉社保中心。办理的时候是不收费的,至于缴纳的医疗保险钱数,则是完全由个人决定的。
法律依据:
《医疗保险条例》第36条本条例修订施行后退休的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退休后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按本条例规定执行。从业人员退休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未达到前款规定的,缴费年限每少1年,其退休后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的待遇标准上相应降低5%。
新医保药品目录清单
8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相关通知,公布了新版的国家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新版药品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发布的常规准入部分共2643个药品,包括西药1322个、中成药1321个(含民族药93个)。
目录中收载甲类药品640个,其中西药398个,中成药242个(甲类药品为医保完全支付的药品,乙类药品需要自费一部分费用) _ 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媒体吹风会,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有关情况。
新增128个品种 为了更好地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这次药品目录调整常规准入部分共新增了148个品种,其中西药47个,中成药101个,新增药品覆盖了要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药品和儿童用药,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此外,本次还将74种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
调出150个品种 在调出药品方面,主要是被国家药监局取消文号的药品,以及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有更好替代的药品,共调出150个品种。除了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外,总共调出了79个品种。从调出的品种来看,有一些是年销售量比较大的品种,这次被调出,可能对个别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但评审意见认为,将此类药品调出目录,有利于为调入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腾出空间,也有利于促进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128个拟谈判品种:经过专家评审,确定了128个拟谈判药品,均为临床价值较高但价格相对较贵的独家产品。下一步将确认企业的谈判意向后,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谈判,将谈判成功的纳入目录。 严格支付管理 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指导、做好统筹协调,逐步推进省域范围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管理政策趋向统一。
对有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的目录新准入药品,以及有仿制药的协议到期谈判药品,医疗保障部门原则上按照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价格水平对原研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制定统一的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