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售出的药品该支持退换吗?
1、不能。看病开药,实际上是服务(买卖)合同,顾客付了钱,药到了顾客手里后,合同已经完成,即药品自交付之时,所有权已经转移。至于药吃或不吃,这是顾客自己的事,与医院或药房无关。因此,不存在再退还的问题。
2、医院开的药没拆封可以退。医院政策:退药政策在不同的医院可能会有所不同,但许多医院都允许患者在一定条件下退还未拆封的药品。因此,最好在购买药品时咨询医院或药房的相关退换货政策。
3、法律分析:如果药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一般不得退换。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4、不可以退。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药品管理法对退药的规定
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一般情况下非近3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第一百七十七条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第一百八十六条 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规范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因此,从保护其他患者健康的角度出发,药品只要没有质量问题,一经售出,就不能退换了。这不是药房写的霸王条款,是有法律依据的。
国家有关退药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目的是为了完善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管理,其范围包括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的退药管理工作。事由责任总结到药房主任、药房质量管理员、药房工作人员身上。
国家关于退药的规定
1、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一般情况下非近3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3、法律主观:药品管理法对退药的规定: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在无原始凭据、包装受损、药品质量变更等情况下,一律不得退药。
4、法律分析:国家规定药品除非质量有问题,否则一经售出不能退换。药品不同于衣服等物品,有其特殊性,所以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话,药品的确不能退换。